产品详情
常规线路
黄果树瀑布 南江大峡谷 天河潭 青岩古镇 飞去卧回六日
¥2960起
编号:900
- 产品特色
- 参考行程
- 费用说明
- 出行须知
产品特色
该产品是常规线路上较轻松的产品之一,三大景区距离贵阳市较近,开阳南江峡谷公园是陶渊明的第二故乡,地处贵州高原中部,可以休闲漂流。黄果树瀑布1999年被大世界吉尼斯总部评为世界上最大的瀑布群,列入世界吉尼斯记录。行程特色鲜明,人文自然并存,适合大众品味。
参考行程
第1天· 北京-贵阳(飞行约3小时)
住宿:贵阳
餐饮: 早-敬请自理,中-敬请自理,晚-敬请自理
交通: 飞机
北京首都机场乘飞机赴山水林城-贵阳,抵达接机。自由活动,也可到贵阳合群路小吃一条街自费品尝贵州特色小吃。车程:贵阳机场/市区(30分钟)
第2天· 贵阳-开阳(车程约1.5小时)
住宿:贵阳
餐饮: 早-包含,中-包含,晚-敬请自理
交通: 汽车
早餐后乘车赴开阳,到达南江大峡谷景区,乘坐环保车进入景区徒步游览贵州喀斯特地缝公园—南江大峡谷(游览约120分钟),观赏峡谷内保存完好的峡谷生态风光这里溪流清澈纯净。沿峡谷栈道徒步,领略高峡漂流的风采,夏季可以体验惊险开心安全精彩的峡谷漂流运动(自理148元/人),乐在其中。品尝农家风味餐,下午乘车返回贵阳。
第3天· 贵阳-安顺(车程约2.5小时)
住宿:贵阳
餐饮: 早-包含,中-包含,晚-敬请自理
交通: 汽车
早上乘车赴安顺,参观具有民族特色的苗族风情园(约40分钟),然后继续乘车赴中国5A级景区——黄果树瀑布,换乘环保车(自理50元/人必交),游喀斯特水上石林之称的天星桥景区(游览约80分钟),走石墩桥,观天星湖,看冒水潭,逛天星洞,欣赏最美丽的银链坠潭瀑布,穿越水上石林,途中车观滑石哨村,古榕王,螺丝滩汛期瀑布;之后游览亚洲第一大瀑布——黄果树(游览约120分钟),领略其秀美壮观,穿越西游记中神奇的水帘洞,犀牛潭等景点;可以乘坐亚洲第一大扶梯(自理往返50元/人、单程30元/人),减轻旅途劳累;之后游览景区最宽的陡坡塘(游览约40分钟)瀑布。西南第一家“奇石馆”,欣赏石中绝品—关岭鱼龙化石、海百合化石、贵州红等;购物店:黔之宝药店(40分钟)、钛钢刀店(40分钟)、伍万祥土特产品(40分钟)自费项目:苗族风情园—“挂牛头”进寨仪式之费用自理(约30元/人)
第4天· 贵阳-花溪(车程约1.5小时)
住宿:贵阳
餐饮: 早-包含,中-包含,晚-敬请自理
交通: 汽车
早上乘车赴花溪,观山、水、洞三奇的天河潭景区(游览约120分钟),游览长500米的水溶洞和长1000米的旱溶洞。中餐后游览贵州距今600多年历史保存最完整的明清古镇——青岩(游览约80分钟)(观贵州第一个文科状元赵以炯状元府、迎祥寺、赤云寺、万寿宫、古城墙、石牌坊、定广门)。最后游览贵阳市的后花园花溪公园(游览约40分钟),看天下第一爱河——花溪河。参观祥和山庄茶叶(约40分钟)
第5天· 返回北京
住宿:火车
餐饮: 早-包含,中-敬请自理,晚-敬请自理
交通: 火车
贵阳-北京(08:00贵阳发车,次日12:00分抵达北京,全程28小时) 早餐后贵阳火车站乘T88次火车硬卧返回北京。
第6天· 抵达北京
住宿:
餐饮: 早-敬请自理,中-敬请自理,晚-敬请自理
交通: 火车
中午抵达北京,结束愉快的贵州之旅!
— 行程附注 —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敬请以签约行程为准.
费用说明
报价包含
用餐:本行程全程含4早3正餐,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如不足十人,根据实际人数安排用餐。
住宿:全程入住按照三星级标准建造的酒店双人标准间,如出现自然单间,请补交自然单间房差。
交通:北京—贵阳为首都机场航班,贵阳-北京为火车硬卧均铺,当地景区间交通使用空调旅游车游览。
景点:苗族风情园、黄果树瀑布、天星桥、陡坡塘瀑布、奇石馆、南江峡谷、天龙屯堡、红枫湖购物:黔之宝药店(40分钟)、钛钢刀店(40分钟)、伍万祥土特产品(40分钟)
导游:全程优秀普通话导游服务。
报价不含
个人消费
出行须知
1、行程中所列酒店为当地评定标准双人标准间
2、请务必不要将贵重物品、现金、急用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
3、行程中所列的餐食,早餐为酒店内,午餐/晚餐为中式桌餐(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
4、景点首道门票是指景区收取的,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单独收费的小景区或景区内需要另行收取的交通费用
5、游客带好相关证件:身份证等
6、地接质量以客人在当地意见单为凭证,请您认真填写,如在当地有投诉意见,及时通知我社当地解决
7、航班因运力、天气、故障等原因造成延误,我社会尽力协调,必要时将对行程做出调整,届时请配合并谅解
8、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自愿购买
9、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等原因导致行程的变化,而对出团日期、线路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